2020年“国家治理与社会伦理建设”会议综述
2020年12月27日,由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主办,北京市伦理学会、首都师范大学、中国马克思主义基金会和中国伦理学会政治伦理专业委员会承办的2020年学术前沿论坛学会专场“国家治理与社会伦理建设”在京顺利召开。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张瑾、赵英臣老师参加会议,北京伦理学界知名学者、师生90余人参加了研讨交流。与会专家学者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问题展开研讨。
一、国家治理的伦理维度
在开幕式中,中国人民大学教育部基地主任曹刚教授和北京伦理学会常务副会长王淑芹教授分别进行了致辞。曹刚主任认为,国家治理作为国家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一个重要的议题。我国伦理学界长期关注国家治理中的相关问题,既体现了伦理学所具有的实践性特征,也体现了伦理学者的使命和担当。王淑芹常务副会长认为,提升国家治理效能需要道德的依托。因为良善制度是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基础和保证,制度执行者需要具有维护社会正义的勇气和意志,对国家治理在“泥泞前行”中的挑战要具有道德勇气。希望伦理学人深化当代社会伦理问题的研究,推进伦理学科的发展,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思想和智慧。
中国人民大学张霄副教授从国家治理的伦理系统的概念、功能、构架和运维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国家治理的伦理系统本质上是规范性的、适应性的生态系统,它主要通过政治行政伦理、职业企业伦理、社会社区伦理的构架来分别处理权利问题、资本问题和人的话语问题;当前国家治理更重要的通过一些制度性的安排使之得以落实。北京师范大学田海平教授以马斯克的脑机“接口”事件为切入点,认为在人工智能化的社会,治理形态智能化的本质是对“接口”的寻找,其契合的是自我与他人、利己与利他、个人与社会等问题。虽然治理形态智能化面临着总体化、自由、人性与价值的困境,但通过人的道德自主性可以得到解决。首都师范大学朱慧玲副教授认为,国家治理以及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专家知识和掌握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并具备专业精神的专家;专家知识也有其政治伦理的限度,我们应该为专家知识作用范围划定界限。好的社会治理模式应该是在公共讨论出共同体价值目标与共同善等一阶问题的基础上,将民主与专家知识都看作是实现好生活、促进共同善的不可或缺的手段。北京市委党校的鄯爱红教授探讨了“基层治理中的德治”问题。她分析了德治的内涵和治理方式以及具体的德治治理案例,认为基层治理应该坚持自治、德治和法治的相互融合,要在把握道德建设规律中传承和发扬优良治理传统,推进基层道德治理。
二、社会治理的伦理资源
社会治理所应考虑的不应该仅仅是治理技术和治理方法,更应该挖掘伦理资源、寻求支撑。中国社会科学院甘绍平研究员认为,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不同使民众的道德伦理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中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现代性所带来的个体化趋势。这种个体化并不必然导致极端自私自利的个体主义。相反,个体正是在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通过契约使自由有了普遍的界限,从而转变为道德的主体。个体在利他的过程中获得了新的社会化,个体与社会是内在统一关系。中共中央党校靳凤林教授站在中西历史比较的视野下,从三个方面探讨了中西方国家不同的治理逻辑:一是在对待世俗国家的态度以及具体策略选择上有所不同;二是在发展路径上有所不同。三是政党伦理建构上有所不同。
清华大学的李义天教授首先提出并界定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零号问题”,并认为,由于马克思、恩格斯以及马克思主义者关注现实道德问题、系统地谈论道德问题并且蕴含着某种指向性的规范,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中对于道德问题一些消极性的判定和否定性的语言并不能够消解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合法性。中央党校的黄各博士认为,康德道德哲学中的“依赖性问题”,即道德原则与法权原则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是一种法权与德性的双重规约,它们并不如独立论者所描述的那样是非此即彼的,从具体的实践意义和人类自我完善的价值取向和卓越性的追求角度来说,法权原则的规约性和德性原则是相互融合和作用的。
三、当代社会治理与微观伦理问题
无论是国家治理还是社会治理,都离不开对具体现实问题和微观层面伦理问题的关注。中国人民大学的肖群忠教授关注“传统孝道与现代养老”。他认为,随着中国人口结构不断发生变化,养老问题显然是未来一个重要的问题。孝观念是传统中国社会家庭、家族养老的文化价值基础,但是这种孝道观念在现代社会养老中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其效果呈现递减趋势。通过树立老人自立自强的观念、加强代际平等关怀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或可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更好的思路。清华大学吴俊副教授以“家庭美德的民事法律保障问题”为题,探讨了家庭和谐关系中的道德与法律问题。她以“关于夫妻忠实的义务是法律的义务还是道德的义务”为切入点,认为法律条文在制定过程中应更加注重人文关怀;民事法律在尝试促进夫妻和睦家庭美德建设方面应该采取较为谨慎的态度。
北京建筑大学秦红玲教授以“城市设计治理:一种伦理视角的阐释”为主题,分析了城市设计治理的内涵与特征,进而提出了城市设计治理的三个价值原则:保障公共利益、以人为本、公众参与。同时她从公平与效率、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两个角度,探讨了治理工具在伦理上是否恰当的问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谢惠媛教授以“非常态处境中的道德选择与情感体认”为主题,探讨了在不可共度的道德冲突中,情感建构所具有的作用。她认为非常态道德困境中情感的认知性、价值断裂的弥合、自我修复与纠错、行为主体的责任意识等等皆可有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中国传媒大学须大为博士探讨了网络暴力与网络道德审判的问题,他认为在网络环境下,道德评价更容易出现偏差,道德惩罚更容易强度失控,从而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伤害。为此有必要避免通过网络道德审判进行直接的道德惩罚,并限制其道德评价的范围,而网络道德审判对“审判”概念的挪用本身也需要得到审视和修正。
大会开幕式由北京伦理学会副会长靳凤林教授主持,会议主题发言分别由中国传媒大学张傅教授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龚颖研究员主持。大会学术总结由北京信息科技大学赵爱玲教授主持,北京建筑大学高春花教授做了全面到位的大会总结。
(供稿:北京伦理学会 赵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