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应用伦理与当代社会”论坛顺利举行

2023年11月3日至5日,第二届“应用伦理与当代社会”论坛在天津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道德与文明》杂志社和山西大学当代伦理研究院共同主办。论坛主题为“生命、生态与科技——面向未来的伦理学”。

国伦理学会会长孙春晨,《道德与文明》杂志主编杨义芹,山西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焦国成教授、曹刚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副院长、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霄教授,天津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蔡玉胜,清华大学肖巍教授,上海社会科学院成素梅研究员,大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李伦教授等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与会研讨生命、生态与科技伦理前沿问题。

 

开幕致辞

 

开幕式上,孙春晨、焦国成、张霄、蔡玉胜先后致辞。中国伦理学会执行秘书长王海滨主持论坛开幕式。

 

 

 

孙春晨代表中国伦理学会向论坛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他指出2022年国家出台了两项事关应用伦理发展的顶层设计。其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其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设置了应用伦理专业硕士学位。国家前所未有地重视应用伦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竞争中的重要作用,由此带动了我国应用伦理研究的活跃景象。

国内外学界的一种观点认为,哲学的“显学”是伦理学,伦理学的“显学”是应用伦理。结合本次论坛的主题,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应用伦理学将是哲学和伦理学最有学术发展潜力和最具实践意义的学科之一,拥有无限的发展和创新空间。

批判和反思是应用伦理学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逻辑起点。兼具专业性、行业性和职业性三重特征的应用伦理则以价值理性、人文理性和实际理性为一体,着眼于具体的道德生活场景,直面当代社会生活中各种各样的伦理悖论和道德难题,寻找合理的解决之道。培养应用伦理专业硕士,希望专业人才通过不同应用领域的职业活动,实现对具体的社会生活问题的伦理治理,以改善现实的伦理生活实践,推动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孙春晨期待诸位与会同仁围绕论坛的主题,发表真知灼见,一起讨论推动应用伦理学各个领域具体问题的研究,并且预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

 

 

焦国成表示,应用伦理的生命在于应用,不能应用的学问就如一棵树长满鲜花,但不结果实,毫无用处。要实现学问的应用,应用伦理学应与现代社会密切结合。必须深入了解现代社会,了解现代中国的社会。应用伦理学起源于西方社会问题,其话语、思想构建、立场方法属于西方。构建适合中国社会和中国话语体系的应用伦理学,这才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应当深入分析现在生命、生态和科技的伦理问题的实质。应用伦理学要发现问题、发现矛盾,通过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使我们生活得更好和更善,这是一个永恒不变的原则。生命伦理在应用伦理中处于核心地位,因为一切都是为了生命更健康、更灿烂、更幸福,不仅是人的生命,而是所有生命。中医的生命伦理理念才是最好的,这种和谐的医学超越于对抗的西医。在对待机器人方面,一方面让其提高我们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同时也要思考,它是否会给人类的生命带来危险,特别是未来的危险。所有的一切都应该围绕着生命和人类的生命这个核心问题展开。

期待与会专家畅所欲言,共同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山西大学当代伦理研究院主办的全国应用伦理的师资研修班,以及即将在山西大学举办的“中国传统伦理与人类未来”专题研讨会,一起推动中国应用伦理发展和繁荣。

 

 

张霄对天津社会科学院、《道德与文明》杂志社和山西大学当代伦理研究院联合主办此次会议表示感谢。他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成功申报新增了应用伦理专业硕士学位点的总体情况,并且重点介绍了同时设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双重培养体系。目前,已经开始正式招收学生,已经完成第一批推免生录取,即将招收统招学生和非全日制的在职学生。在今年学校研究生院举办的研究生线上招生宣传中,应用伦理招生专场宣讲受到重点关注。他认为应该用一种学科建设的思路来建设应用伦理,需要有专业化的研究队伍,需要有专业化的学术研究性,也要培养专业化的学术研究人才。这与大量的应用伦理师资需求紧密相关。未来,还将推动应用伦理的专业博士建设,从而建立一套整全的学术研究体系。

 

 

蔡玉胜代表天津市科学院,对参加会议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对同为主办方的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研究建设中心和山西大学当代伦理研究院,对这次会议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他认为随着新兴科技与社会的深度融合发展,社会技术系统日益增长的复杂性、动态性和多样性使得新兴科技的伦理问题日益凸显。时至今日,科技伦理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议题,对科技社会的发展和应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伦理的应用和建设,作出了一系列的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等重要的政策和指示批示对我国科技伦理治理工作提供了指导和支持,对高水平的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行动的框架。科技伦理的工作方向主要是建立以增进人类福祉为核心的科技伦理原则;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推动全球科技伦理治理的发展。

天津社会科学院是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重镇,组织开展了科技与哲学研究、科技与社会经济研究,培养了一批年富力强、学有专长的研究队伍,一大批的重点研究课题取得了突出成效。创刊于1982年的《道德与文明》杂志社,作为中国伦理学会的会刊,四十多年来刊载了上百篇科技伦理和应用伦理方向的高水平论文,获得了学术界的影响。他希望大家继续关心支持天津社会科学院,支持《道德与文明》杂志的发展。

 

主题发言

 

焦国成担任主题发言专场的主持人。成素梅、曹刚、肖巍、李伦依次发言。

 

成素梅 上海社会科学院:算法的归责困境及其伦理挑战

 

成素梅认为算法技术发展,导致伦理学传统的原则难以适用,将面临因果关系困境、系统漏洞困境、所有权困境、人造能动者困境,以及与之相关的伦理挑战。应当主要从知情同意的选择标志,消除家长制的思维方式,完善伦理教育,伦理审查机制,统筹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等方面创建有担当的伦理学。

 

曹刚 山西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科技伦理中的规范伦理问题

 

曹刚认为科技伦理是伦理学的当代形态,技术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决定性力量。应用伦理主要是科技伦理,主要包含三重含义,即科技伦理中的元伦理问题,科技伦理中的应用问题,以及科技伦理中间的规范问题。科技向善之“善”是指好生活;科技向善之“向”是指神圣价值要高于世俗价值,内在的价值高于工具价值,共生的价值高于自我的存在。科技力量强大,更需要科技主体自主承担面向未来的责任。

 

肖巍 清华大学:是否延长人类胚胎研究“14天伦理规则”——共识与争论

 

肖巍认为生命伦理学关于人类胚胎研究的伦理学争议和规制探讨到达“临界点”,“14天伦理规则”被视为已经阻碍了当代生命科学和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中国人类胚胎研究科学技术发展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对于“14天伦理规则”应有更紧迫和更深入的引领性思考。对争议中蕴含了人的生命尊严这一元问题,研究胚胎的动机和目标问题等,应当进行以人为中心,基于文化的深刻思考,形成指导科技发展,胚胎研究的伦理方案和法律制度。

 

李伦 大连理工大学:原则主义——从生命伦理学到应用伦理学

 

李伦认为自1979年《贝尔蒙报告》明确提出涉人研究的伦理原则以来,提出相关伦理原则成了各类组织在制订其伦理管理文件时的常规动作,并将这些伦理原则作为其管辖领域伦理治理的主要依据。但是,这些原则和文件常常被追问一系列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比彻姆和丘卓思在《生命医学伦理原则》中提出的原则主义,是回答这些问题的一种方案。对原则主义的误解和误用也在对生命伦理学的理论和实践产生现实的影响。原则主义关于伦理原则的处理方案,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国内外有关组织提出的科技伦理原则和人工智能伦理原则的得与失。

 

专题研讨

 

第一单元 / 生命伦理专题

 

生命伦理专题研讨由焦国成主持,蔡昱、王福玲、李红文、谢廷玉和潘麒羽依次发言。

 

蔡昱 云南财经大学:生命伦理原则主义的缺陷和失根危机——实践主体谱系的视角

 

蔡昱认为,生命伦理的原则主义在实践中体现了工具化和无力性。蔡昱在区分生命需要和片面的生存性需要的基础上给出了人的实践主体谱系,即感性小我(两种)、纯粹理性大我和感性大我。其中,只有感性大我是由生命性意志这种自由意志推动的具有独立人格的道德主体。上述缺陷的根本原因在于现代性的道德哲学的失根危机,即失去了可以产生感性大我的人之存在与道德的共同基础。“失根”也造成了原则主义的内在矛盾和其道德相对主义的倾向。

 

王福玲 中国人民大学:生命伦理学中自主原则的“关系转向”

 

王福玲认为,生命伦理学中自主原则的“关系转向”与学界尤其是生命伦理学领域常被提及和讨论的“关系自主”概念紧密相关。关系自主理论支持者们对过去的个人主义自主理论或个人自主理论展开猛烈的批评。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自主概念,更没有抛弃尊重自主原则。在批判传统个人主义自主的同时,他们为自主概念和尊重自主原则提供了多维的视角,丰富了生命伦理学中的自主概念,为在实践中真正践行尊重自主原则提供了更多更有必要的参考要素。就此而言,生命伦理学中自主原则的“关系转向”并不意味着一种概念或原则的彻底扭转,而是对概念和原则的丰富。

 

李红文 湖南中医药大学:当代中国生命伦理学的话语体系转向

 

李红文以当代中国生命伦理学前沿问题为基本背景,对其学术话语体系进行了系统性反思。生命伦理学的话语体系建构至少面临着四重争论,即原则主义与反原则主义之争、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之争、全球化与本土化之争、西方话语与中国话语之争。只有解决了这四重争论,才能抵达生命伦理学问题的核心,才能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中国生命伦理学话语体系,才能提升中国生命伦理学在国际学术体系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谢廷玉 清华大学:动物伦理中的“边缘案例”与美德伦理的启示

 

谢廷玉认为,如何打破“道德个体主义”,在“边缘案例论证”和“多余对待”争论问题上,为伦理生活中的常识性态度辩护对解决相关疑难至关重要。美德伦理学不仅可以为人们给予“边缘案例”以超出动物的对待辩护,能够论证给予“边缘案例”和动物超出其道德能动性的对待具有合理性,还可以在动物伦理领域做出切近伦理生活的思考。

 

潘麒羽 黑龙江大学:新兴科技伦理问题的探究方法与治理路径

 

潘麒羽认为,以基因增强技术为例,面对新兴科技伦理难题,需要采用理论演绎与情境分析相结合的探究方法,做出描述性归纳与规范性表达、传统思想与现代精神、代内视角与代际视角相统一复合型判断,实现发展新兴科技与进行伦理反思之间的良性互动过程,最终得出相应的伦理规范与行动指南。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时代背景下,从代内视角与代际视角、法律治理与伦理治理、国家治理与社会共治的辩证统一中寻求高效率的、高适配性的科技治理路径。

 

第二单元 / 医学和医疗伦理专题

 

医学和医疗伦理专题研讨由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彭耀进主持,丛亚丽、刘月树、唐健、周斌、张燕和吕建伟依次发言。

 

丛亚丽 北京大学:医疗人工智能挑战了我们什么?——护理机器人

 

丛亚丽以李先生给护理机器人下指令,给他送垃圾食品为例,分析此案例引发了一系列道德困境和问题,比如机器人应该优先考虑患者的健康,还是应该优先考虑患者的自主权;此冲突与与机器人归谁实际拥有是否有关系等等。这就需要对医疗人工智能产品从设计到使用的周期有所了解,明确谁在设计护理机器人的工作程序。作为医疗人工智能产品,机器还有自我学习的能力,护理机器人是否会在这个困境中自我学习进行协调,这一问题也值得关注。

 

刘月树 天津中医药大学:疫苗接种的伦理难题及其应对

 

刘月树认为,如何公正地分配疫苗资源是接种工作的伦理难题之一。疫苗作为技术物品和工业产品,容易产生稀缺性,其分配方式就更加复杂,不仅需要处理不同社会价值之间的冲突,还受限于各种技术事实规定。他分析了本质主义这一医学正义理论的局限性,借鉴 Michael Moore的阈值道义论(threshold deontology)思想,提出根据“道德阈值”进行分配,衍生的具体分配规则是形式公正和实质公正。

 

唐健 天津医科大学:新时代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中的家庭伦理问题

 

唐健认为,我国正处于由“器官捐献大国”向“器官移植大国”的战略转型阶段。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确认了家庭在人体器官捐献决策中的重要地位和功能,这使得个体捐献者与家庭之间、家庭与医务人员、捐献协调人员之间,以及家庭与社会之间的伦理关系,都面临着新的问题。因此,通过建构新时代家庭伦理,将之转化为积极的道德资源,促进器官捐献改革的透明、公正,显得迫切和必要。

 

周斌 山西大学:如何看待医学伦理中的风险

 

周斌认为,风险是医学伦理中的核心问题,也是医学伦理实践中最具挑战的问题。面对医学伦理的风险,更重要的是如何看待风险。应对医学伦理中的风险,要根据具体情形权衡和化解科技伦理原则之间的抽象对立;要与时俱进,权衡重大健康需求与有争议的医疗技术之间的内在张力;要从细节入手,全面梳理医学试验中的风险点,确定最小风险清单;要对医疗行为中不确定风险下的道德奉献精神进行判断等等。

 

张燕 南京师范大学:科技伦理治理视域下动物利用的现状、问题与挑战

 

张燕提出了动物利用的代表性问题,认为相应的伦理实践路径应从“技术先行”转向“伦理先行”,从“结果导向”转向“全过程治理”,从“单领域治理”转向“多领域治理”,从“3R 原则”转向“六项原则”,还需加强治理保障机制研究。在挑战方面,主要是刚性治理与柔性治理的平衡,以及确定性的伦理边界与不确定的未来之间需要采取动态适配的方案。

 

吕建伟 厦门大学:类胚胎是真实人类胚胎吗——再论胚胎的伦理属性

 

吕建伟以生物学角度考察类胚胎与真实人类胚胎异同为基础,重新引入胚胎的伦理地位这一问题,并判断现阶段的类胚胎应该被定性为“物”,其伦理地位应低于真实自然胚胎,但随着类胚胎保真度的不断提高,在未来有可能具备真实人类胚胎的伦理地位。同时,他提出“潜力+生物学事件”的类胚胎判断新标准优于目前主流的“潜力说”。

 

第三单元 / 人工智能伦理专题

 

人工智能伦理专题研讨由张霄主持。谢瑜、徐艳东、张秀、李志祥、朱林藩、毛华威依次发言。

 

谢瑜 西南交通大学:人工智能情感:技术现状与人文透视

 

谢瑜认为,科技视域下的人工智能情感研究立足“技术本位”,内容涉及人工智能情感的发展目标、实现路径、应用领域。人文视域下的研究则立足“情感本位”,集中于探讨人工智能情感的局限性与可能带来的风险,内容涉及人工智能情感的态度分野、理论局限与伦理风险。明晰研究现状、厘清态度分歧有利于更好地规约和引导人工智能情感技术发展。

 

徐艳东 中国社会科学院:“遗忘”、情态与伦理——从ChatGPT的“人化”到人的“机器化”

 

徐艳东认为,思考ChatGPT的“人化”程度首先触及的是人类的“遗忘”特质,即数字生命的纯粹记忆特质,它使得其信息只能被删除且难以被自动遗忘,这构成了它们的首要局限性。此外,在情感“之外”及情感“之前”的感受能力构成了数字生命难以彻底人化的第二个基础要素。然而,以数字生命作为真正的他者,我们同时可以反观自身的当下局限性,也就是人的机器化,人丧失了基本的道德直觉的产生条件。

 

张秀 上海交通大学:人工智能道德体的道德责任辨析

 

张秀认为,应当回到人工智能道德体的“道德主体论”和“道德实体论”之争,分析人工智能在其自身属性下所具有的道德特质,以及对人类道德发展所起的道德推动和道德推脱问题,结合人工智能中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来论证人工智能作为道德实体的必要性,以及人工智能道德责任构建的紧迫性。悬置人工智能道德体的“自主性”之争,回归人工智能伦理的“责任性”议题才有可能实现人工智能伦理的有效治理。

 

李志祥 南京师范大学:一种面向人工智能体开放的伦理学

 

李志祥认为,面对人工智能体引发的伦理问题,学界出现了“机器人伦理学到底是人的伦理学还是机器的伦理学”的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人工智能体具有的自主能力能否使其具有道德能力。面向人工智能体开放的伦理学尝试以基于机器学习的道德自主能力为基础,承认人工智能体是一种类似于人类的准道德主体,需要承担相应的有限道德责任。面向人工智能体开放,意味着需要调整和补充现有的、属人的伦理学理论,以便将人工智能体真正纳入到伦理学理论中来。

 

朱林藩 中国科协-复旦大学科技伦理与人类未来研究院:虚拟现实,真实道德?——通过实验帮助我们在虚拟世界构建道德与规则

 

朱林藩认为,伴随虚拟现实技术逐渐走向生活,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现实与虚拟的双维度生存人类。而虚拟世界中的人的道德规范却仍然缺失,虚拟(人身)伤害、虚拟(性)骚扰、话语暴力等现象已经成为哲学家们关注的话题。伴随这一问题的还包括,如果出现这些伤害行为,我们如何惩罚伤害行为的使用者?我们希望通过一系列实验与伦理学分析来讨论如何通过技术手段帮助我们在虚拟世界构建道德规则。

 

毛华威 吉林师范大学:人工智能与人类幸福生活的伦理思考

 

毛华威认为,在人们生活的伦理共同体中,人工智能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日益增大。随之而来的,关于人工智能与人类幸福生活的讨论也越来越激烈。不管是人工智能战胜人类论,还是人类战胜人工智能论,都是对人工智能与人类幸福生活问题的思索。然而,这两种观点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未能全面分析人工智能的应用问题。面对人工智能给人类生活带来的新变化,人们应当回到人是目的之初衷,控制应用人工智能的风险,合理地化解应用人工智能与人类之间的矛盾,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工智能的优势为人类的幸福生活服务。


第四单元 / 科技伦理专题

 

科技伦理专题研讨由辽宁大学哲学院院长吕梁山教授主持,秦晓阳、孙瑾、周境林、石梁、王继创依次发言。

 

秦晓阳 清华大学:关于脑机接口的伦理责任论证问题

 

秦晓阳介绍了何为BCI(Brain–computeinterfaces)技术,以及它通过三种调节模式发挥影响。基于第一人称视角,行动哲学的责任证成,面向近未来三个基本前提,BCI具有调节行为的能动性、可控性,负有伦理责任。应当建立培育责任能力,提升责任理解,建立责任评估三条主要的BCI伦理实践路径。临床循证研究、共同能动性、意愿挟持、思想犯罪等延伸问题也值得关注。

 

孙瑾 南开大学:生成式人工智能在语言服务应用中的伦理风险与治理路径

 

孙瑾认为,以大语言模型为技术核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展现出诸多优势,但在 AIGC 与语言服务深度融合的过程中,也应警惕主体、诚信、技术与权责等向度产生的伦理风险,并以科学、道德的法律制度与伦理规范加以约束。政产学研各界应加强协同治理,统筹制定 AIGC政策法规、构建监管与标准体系并强化语言服务企业伦理责任,共同推进 AIGC 在语言服务中的技术效用提升。

 

周境林 复旦大学:道德进步与道德增强——何为新时代伦理难题的解决之道

 

周境林认为,新时代伦理挑战的真正根源在于不正义的生产分配模式所导致的经济社会极端不平等,只有通过整体社会改革才能加以应对。由于道德准则具有权威性、优先性和情感支撑性,社会改革的成败依赖于社会通行的道德准则之改善。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公共伦理商谈形成更为合理的道德理想,在实践中逐步推进社会层面的道德进步。

 

石梁 深圳大学:智能机器具有人格吗?——从伽拉泰亚的婚姻到机器的“人格权”

 

石梁通过回顾思想史与认知科学两个方面视角,一方面了讨论人格概念背后的法律与哲学基础,说明机器人格概念与当今司法与道德理论框架不符;另一方面,通过认知科学与人工智能理论说明,虽然当下智能机器人尚无独立人格,但伴随技术发展,未来它们必定会具有部分自主性人格。最终我们试图提出一系列规范性意见,说明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伦理学与法律边界来约束机器人格与机器权利。

 

王继创 山西大学:现代科技的伦理盲症及其价值规制

 

王继创认为,现代科技强调客观主义致使科学与伦理学根源上割裂,造成了对科技的伦理价值认知盲症。他分析了这一认知盲症的突出表现和主要原因,认同埃德加·莫兰提出的理性审视“为知识而知识”的纯粹科技价值观,重塑科学家的社会责任意识,以全人类整体性思维模式完善科学与伦理的良性对话机制,将科学求真与伦理求善连接起来,真正实现伦理价值融入科技决策全过程。


第五单元/ 伦理治理专题

 

伦理治理专题研讨由西南大学范伟伟副教授担任主持。庞井君、严鸿基、郑洪辉、杨琳和王宇明依次发言。

 

庞井君 中国文联:人类终极信仰体系重建的方向及脉路——基于社会价值论视角的漫思与构想

 

庞井君认为,只有“自然”能够作为人类精神信仰的终极对象。以“自然”为核心建构人类终极信仰体系已经成了人类精神演进的必然趋向。而当代人类形态的剧烈转型也启示社会价值论研究必须把最高价值主体向“自然”拓展。人类终极信仰体系的重建和最高价值体系的跃迁在“自然”这里的汇流合一,也预示着人类精神体系正在发生着史无前例的大变革。需要从变革前夜的时空定位下去重新考量和透视,当今人类社会遇到的一些根本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严鸿基 澳门科技大学:以利益相关者视角探讨恒大债务危机的伦理出路

 

严鸿基认为,按照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视角,恒大在处理国外债权人,股东与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上失去重心顾此失彼,导致丧失持续经营的生存条件。解决恒大的债务危机,既要实施短期的维稳措施安抚购房者以防社会不满情绪蔓延,长远来说更要妥善处理与协调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根据罗尔斯的差异原则,负债企业要保护弱势债权人的权益,也要在清盘过程对各方公正透明,及时对话和反馈信息。恒大债务问题对企业经营、会计审计、房地产行业和政府带来诸多启示。

 

郑洪辉 武夷学院: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我国生态道德建设的三重逻辑

 

郑洪辉认为,生态道德建设是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逻辑必然。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需要我们立足实际,放眼未来,从价值逻辑、现实逻辑、实践逻辑等层面对我国生态道德建设予以探究,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点的生态道德建设新境界。

 

杨琳 中国人民大学:关于人工智能时代学习伦理的几点思考

 

杨琳认为,与人工智能时代相适应的学习伦理理论体系和实践路径尚未建立。对人类学习的研究,历来与哲学中的认识论关系紧密。我们将立足于价值论,综合运用理论思辨与实证调查方法,全面深入研究人工智能时代学习的特征,追问学习的本质与目的,分析这一技术引发学习领域的诸种道德问题和伦理风险,提出更为根本的应对方案。把握大中小学生道德能力现状,基于SOHO式学习新形态,开发具有一体化、贯通性的《人工智能时代的学习伦理》课程。

 

王宇明 辽宁大学:技术风险治理的政治哲学思考

 

王宇明认为,如何治理技术风险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政治问题。然而,资本主义的自由主义正义却无法为技术风险分配提供合法性依据。基于唯物史观的立场,技术风险是科学技术被资本垄断的结果、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技术异化的现实表现。面对技术风险的挑战,我们既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防治内部技术风险,又要通过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积极地参与到技术风险的国际治理中去。

 

闭幕总结

 

本次论坛闭幕式由杨义芹主持。王福玲进行会议总结,她指出这次论坛的主题涵盖了生命、生态与科技这三个当今和未来社会最重要的议题,既有理论层面的反思,也有实践操作层面的探讨。我们的道德关怀也从人拓展到动物、智能机器人、胚胎甚至类胚胎,伦理关怀范围的拓展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行业实践层面对于伦理的诉求和伦理学者对伦理的理解之间有些差距,这需要我们不断地进行更广泛和深入的对话。中国人民大学应用伦理专业硕士项目,承载着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前辈老师们和年轻人的情怀、责任和使命,希望与大家共同推进。第二届“应用伦理与当代社会”论坛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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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