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春晨 | 毛泽东伦理思想的人民性品格

〔摘要〕人民性是毛泽东伦理思想的本质属性和鲜明品格。毛泽东坚持为人民服务的伦理立场,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共产党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要求共产党人始终保持与广大人民最密切的联系,把是否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作为评价共产党人言行的最高伦理标准;毛泽东主张权力属于人民的政治伦理,人民是政治权力的主体,人民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共产党人应当自觉履行向人民负责的道德担当;毛泽东胸怀为人民谋幸福的道德理想,指出共产党人的革命目标就是为了消除人与人的不平等,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带领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毛泽东的人民伦理得到了充分的传承与发展,邓小平坚持人民的伦理主体地位,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丰富了人民伦理的时代内涵。

 

2023年是毛泽东诞辰130周年,毛泽东的光辉一生,是为中华民族复兴不懈奋斗、为人民福祉殚精竭虑的一生,是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一生。在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和建设新中国的征程中,毛泽东始终不忘并履行“为民”的初心和使命,心系人民、热爱人民,抱有非常深厚的人民情怀。毛泽东的伦理思想涉及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方面面,而人民性是毛泽东伦理思想的本质属性。在中国共产党人百年革命和建设的伦理话语体系中,毛泽东的人民伦理观是核心内容之一。

 

一、为人民服务的伦理立场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特征和伦理底色。始终与人民群众站在一起,为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而奋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与其他政党的根本区别。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这里的“两个绝大多数”明确指出了马克思主义政党价值观的伦理本质,这就是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共产党人的利益与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是同一的,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就是共产党人的利益。“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第一次创立了人民实现自身解放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具有跨越国度、跨越时代的影响力,就是因为它植根人民之中,指明了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的人间正道。”毛泽东认同并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将“为人民服务”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宗旨,这是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创新性思想贡献。毛泽东回答了共产党人为什么人而奋斗、共产党人与人民的关系以及评价共产党人言行的价值标准等一系列涉及共产党人伦理立场的重大问题。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1942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原则的问题”。对“为什么人的问题”,毛泽东的回答是“为人民服务”。1944年9月,毛泽东在为因公牺牲的中央警卫团战士张思德举行的追悼会上所作的演讲题目就是《为人民服务》,在这篇著名的演讲中,毛泽东深刻阐述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内涵,向全党和全体工作人员提出完全地、彻底地为人民服务的政治伦理要求。1945年4月,毛泽东在题为《论联合政府》的中共七大政治报告中强调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中共七大修改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多次重申,为人民服务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根本宗旨。1957年3月,毛泽东在济南党员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说:“共产党就是要奋斗,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不仅要为人民服务,而且要彻底地和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可见毛泽东对为人民服务这一伦理立场的高度重视。

共产党人与广大人民之间有着最密切的联系。毛泽东说:“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就是为了人民的利益,正因为如此,共产党人与最广大人民群众之间有着最密切的伦理联系。如果共产党人不以人民以及人民的利益为中心,那么共产党的性质就将发生改变,也会因此失去存在的合法性。“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的中国共产党人,相信自己的事业是完全合乎正义的,不惜牺牲自己个人的一切,随时准备拿出自己的生命去殉我们的事业,难道还有什么不适合人民需要的思想、观点、意见、办法,舍不得丢掉的吗?”既然共产党人相信自己的事业在伦理上是完全合乎正义的,而合乎正义的伦理基础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那么,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之外,共产党人就没有任何私利可图。毛泽东告诫全党同志,“只要我们依靠人民,坚决地相信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因而信任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那就任何困难也能克服,任何敌人也不能压倒我们,而只会被我们所压倒”。因此,共产党人为了实现广大人民的利益,就必然要与广大人民结成利益关系基础上的紧密型伦理共同体。

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是评价共产党人言行的最高标准。共产党是人民利益的代表者,又是人民的领导者。中国共产党坚守的伦理目标是,建立一个独立、自由、繁荣和富强的新中国,领导人民去实现他们自身的利益。因此,共产党就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存在和发展的,共产党如果不帮助人民实现其利益,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背叛。毛泽东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和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这是衡量共产党人言行对错和善恶的最高伦理标准。“共产党员是一种特别的人,他们完全不谋私利,而只为民族与人民求福利。……他们不论遇着何事,总是以群众的利益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因此他们就能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这就是他们的事业必然获得胜利的根据。”人民既是价值目标的主体,又是伦理评价的主体,能否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是评判共产党人一切言行的价值尺度。在价值主体和评价主体问题上,体现了毛泽东的人民价值观的鲜明特色,这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高的价值尺度和评价标准。


二、权力属于人民的政治伦理

 

人民是政治权力的主体。坚持人民的权力主体地位是毛泽东一以贯之的政治伦理观。人民是政治活动和治国理政的重要主体,每一个合乎政治伦理原则的真正的政治活动,都需要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地和积极地参与。人民既是政治活动的主体和主动参与者,也是国家政治权力运行的监督者和治国理政的实践者。毛泽东认为,一切权力应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体,国家政权应当建立在人民这一权力主体基础之上,因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这一重要论断是毛泽东人民伦理观和人民价值观的理论依据。共产党的权力是谁给的?毛泽东指出,共产党的权力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共产党是为民族谋复兴、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应该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绝不能违背人民的意愿。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获得了经济、政治和社会各个方面的权力与权利。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一致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是一个抽象的、模糊的政治伦理观念,而是包含着丰富的现实内涵。毛泽东领导中国共产党人和人民群众在各个历史时期所从事的政治斗争实践,其目的都是为了争取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各项权利和根本利益。1941年,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上发表的演说指出,“全国人民都要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参与政治的权利和保护财产的权利。全国人民都要有说话的机会,都要有衣穿,有饭吃,有事做,有书读,总之是要各得其所”。把人民的人身自由权、参与政治权和财产权看得如此重要,并且赋予人民以至高无上的道德地位,展现了毛泽东在政治伦理方面的理论自信和实践自觉。为了实现人民的这些权利,共产党人就必须把争取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各种权利作为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起始点,自觉地开展有助于保障人民权利的各种创造性工作。同时,为了在选举、参政议政、权力监督等政治生活方面实现人民的政治平等权利,毛泽东提出了在社会主义中国进行政治权利实践的构想:共产党是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者,人民有权参与政治生活和行政管理活动,有权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因为人民是国家主人,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只有人民获得管理国家的政治平等权利,才能真正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只有符合人民的意志、利益和需要,人民作为国家主人翁的道德责任感才能增强,进而激发人民充分发挥参政议政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人民参与政治生活是防止官僚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机制,政府及其官员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拥有政治权利并以高昂的政治热情监督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这是政治权力运行中相向并行的政治平等伦理。

向人民负责的道德担当。人民赋予政府及其官员管理国家的权力,政府及其官员就必须向人民负责,掌好权和用好权。在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各级政府及其官员如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谨慎运用自己的职务和权力,切实为人民做好事,维护人民的各方面权利,这是毛泽东重点思考的政治伦理事项。在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谈到了共产党人接受人民权力委托的问题。“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错误,定要改正,这就叫向人民负责。同志们,人民要解放,就把权力委托给能够代表他们的、能够忠实为他们办事的人,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人。”在中国共产党执政之后,毛泽东敏锐地发现党内对待权力问题上存在认识误区,一些党员干部并不赞同人民是国家的政治主体,也不认同人民赋予的权力神圣不可侵犯,而是认为自己掌握的权力靠自身能力获得,手中的权力是对自己曾经的付出或贡献的奖赏,甚至把权力当作个人的私有物。针对这些错误认识,毛泽东强调,共产党人不是要做官,而是要革命,是为人民服务、为老百姓办事的。毛泽东把正确使用好手中的权力视为严肃的政治伦理问题,要求党员干部向人民负责,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任何一项决策都必须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毛泽东主张的这一政治伦理原则,显示了共产党人本应具有的道德担当。


三、为人民谋幸福的道德理想

 

共产党人革命的目标就是为了消除人与人的不平等。毛泽东一生革命实践的内在道德动力是反抗压迫和争取解放、为被压迫的弱势群体谋幸福。毛泽东认为,革命的目的是消除不平等、实现人人平等,而关怀弱者权利的道德理想使他信奉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矢志不渝地领导共产党人开展了反抗压迫的革命实践。从为人民谋幸福道德理想的确立,进而付诸革命行动,反映了毛泽东对底层人民艰苦生活境况的悲悯情怀。美国记者斯诺在《西行漫记》中描述过初次见到毛泽东时的直觉观感,“他的身上有一种天命的力量。这并不是什么昙花一现的东西,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根本活力”,这种根本活力“产生于他对中国人民大众,特别是农民——这些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贫穷饥饿、受剥削、不识字,但又宽厚大度、勇敢无畏、如今还敢于造反的人们——的迫切要求作了综合和表达,达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世界上有压迫人民的情况存在,人民就只能起来反抗和推翻压迫者。毛泽东正是带领人民反抗压迫、推翻压迫者,实现其道德理想的杰出革命家。在中国共产党获得政权并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之后,毛泽东认为,社会生活中仍然存在各种不平等现象,并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呈现出与以往不同的表现形态,共产党人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向社会不平等现象所展开的革命还要继续下去。

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人民是经济权利的主体,人民通过劳动创造了物质财富,当然有权利平等地享受劳动成果。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以保障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价值依归。毛泽东认为,革命斗争要赢得人民的支持,“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这是毛泽东在整个革命时期发动群众和组织群众的道德承诺。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时刻把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放在心上,他强调,随着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应当适当调整工人的工资,逐步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和集体福利。毛泽东关心农民的生活状况,要求必须兼顾国家和农民等多方的利益,不能搞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不能让农民生活得太苦。针对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一些地方平调农民劳动果实、刮“共产风”的错误做法,毛泽东提出了严厉批评,认为“剥夺了农民,这是马列主义完全不许可的。平调农民的劳动果实,比地主、资本家剥削还厉害”。凡是通过平调得来的东西,都要坚决退赔给农民。毛泽东要求党员干部做到:与人民利益适合的东西,就要坚持下去;与人民利益矛盾的东西,就要努力改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需要,是不断增长的。需要刺激生产的不断发展,生产也不断创造新的需要” 。毛泽东意识到,必须做好生产与需要之间的平衡,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既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伦理要求,又是共产党人始终获得最广大人民拥护的前提条件。

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伦理蓝图。实现国家繁荣昌盛和人民共同富裕是毛泽东道德理想的重要内容。1953年中共中央发布了由毛泽东主持制定的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提出要“逐步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便逐步克服工业和农业这两个经济部门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并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到了1955年,针对农民还没有共同富裕起来、粮食和工业原料还很不充足的情况,毛泽东指出,共产党有必要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共同富裕起来,穷的要富裕,所有农民都要富裕。毛泽东对实现共同富裕充满信心,“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这种共同富裕,是有把握的,不是什么今天不晓得明天的事”。毛泽东将走共同富裕之路当作防止农民发生新的两极分化的根本举措,在此基础上,对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间表提出了初步设想,估计要用几十年时间,经过艰苦努力,才能将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起来,实现共同富裕。1958年后,人民公社作为毛泽东所憧憬的理想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应运而生,这是毛泽东为实现人民幸福的道德理想而设计的伦理蓝图。此时的共同富裕不再是一个概念,而是被赋予了具体而形象的现实形态,并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伦理目标融为一体。人民公社是毛泽东设想的中国未来理想社会人民共同富裕生活模式的生动展演,这一共同富裕模式追求的是消除现实差别,把平等放在富裕之前,这种带有浪漫主义和理想主义色彩的平等富裕观,真实地表达了毛泽东对于道德政治和大同社会的向往,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不可能实现,并导致了人民生活的共同贫困。邓小平在总结这一段历史时一针见血地指出,“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困,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

 

四、人民伦理的传承与发展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为马克思主义人民观赋予了伦理规定性。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并与中国具体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使得“人民”这一兼具革命性、阶级性和政治性的概念充满了浓厚的伦理意味。虽然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人民伦理所指代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但人民伦理的本质和核心是一致的,这就是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设定,一切从人民的主体地位出发,服务于全体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

邓小平坚持人民的伦理主体地位。邓小平指出,共产党对人民的伟大领导作用是不容怀疑的,但是,共产党之所以成为先进部队,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群众,“正因为,而且仅仅因为,它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它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并且努力帮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为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而斗争”。人民必须自己解放自己,而共产党人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共产党人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和依靠群众,不能脱离群众,不能站在人民群众之上。坚持人民的伦理主体地位、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绝不是一句空话。因为人民的伦理主体地位和人民的利益,既是共产党制定大政方针的依据,也是具体落实大政方针的出发点。因此,邓小平认为,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是全党想事情和做工作对不对、好不好的基本尺度。这样的基本尺度,是来自于人民心中的伦理尺度和价值尺度。与毛泽东一样,邓小平的人民观也非常关注人民共同富裕的伦理问题。他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个中华民族孜孜以求的道德理想,在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人的心中扎下了根,并持续推进着它的实现进程。

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丰富了人民伦理的时代内涵。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坚守人民立场的思想”。为了充分体现人民性的政治伦理品格,必须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具体落实,因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新时代人民的现实生活诉求出现了新的变化,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新话语,表达并承载着新时代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时代性创新阐释,丰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思想内涵。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伦理追求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因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实现共同富裕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应有之义。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共建共享实践创新,成为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德理想的有效路径。

 

作者:孙春晨,中国伦理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哲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北京 100732)。

 来源:道德与文明 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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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