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伦理学会第六届会员大会在银川召开

 

2023年11月18日,由宁夏伦理学会、宁夏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宁夏伦理学会第六届会员大会在宁夏银川召开,来自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师范学院等单位的80余位会员代表参加大会。

 宁夏大学原副校长、中国民族伦理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宁夏伦理学会名誉会长李伟教授,宁夏社科联学会处、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等主管部门领导,中国民族伦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宁夏伦理学会会长、宁夏大学潘忠宇教授,宁夏伦理学会副会长梁向明、尹强、康勇出席会议。

会议由宁夏伦理学会副会长梁向明教授主持。宁夏伦理学会第五届会长潘忠宇教授代表第五届常务理事会作宁夏伦理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并做换届说明。大会审议通过了《宁夏伦理学会章程》修改草案和宁夏伦理学会监事会名单。

会议选举产生宁夏伦理学会第六届理事、会长和副会长,潘忠宇教授当选新一届理事会会长,梁向明、尹强、康勇、郭春霞、徐晓美、金玲当选副会长,尹强兼任秘书长。理事会提名并通过了李伟教授为名誉会长,王康年为宁夏伦理学会监事会监事长,李正东、李晓燕为宁夏伦理学会监事会监事。

新任会长潘忠宇在讲话中表示,新一届学会将努力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坚持“立德树人”,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伦理学学术研究全过程。二是坚持“以交流促研究、促发展”,积极组织开展伦理学研究,提升学术研究质量和社会服务水平。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探索民族伦理学研究发展新路径,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做出伦理贡献。四是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进一步加强学会自身建设,在坚持标准、注重培养的前提下,加大对会员的沟通协调服务力度,吸引更多优秀青年学者加入,为学会的发展,为宁夏的伦理事业贡献力量。

梁向明副会长在会议结束时对宁夏社科联、民政厅多年来对宁夏伦理学会工作的指导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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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0